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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訪客 - 政令宣導 | 2021-02-09 | 點閱數: 557
  反詐騙宣導 1.詐騙手法日益新,你我務必要小心。 2.詐騙知識不可少,多方求證保荷包。 3.陌生電話不牢靠,反覆查詢很重要。 4.反詐資訊不能少,一旦受騙錢難保。 5.網路購物要小心,低價商品莫貪心。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關心您 反黑心食品宣導 1.食品安全每一天,健康平安每一年。 2.食品安全關係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萬。 3.食品安全是金,民眾健康是福。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關心您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2-08 | 點閱數: 39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11783號函辦理。 二、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本(110)年1月19日發布新聞稿,重點如下: (一)自107年8月中國大陸發生非洲豬瘟迄今,全球疫情未見緩和,109年仍有新增希臘、巴布亞紐幾內亞、印度及德國等國爆發疫情。 (二)109年入境旅客人數雖受全球COVID-19疫情影響大減,惟郵包及快遞貨物查獲違規動物檢疫物案件數則無明顯下降,各邊境管制單位除已規劃春節之加強把關措施,並將持續加強查驗郵包及快遞貨物,避免違規動物檢疫物進入國內。 (三)提醒民眾勿於網路購買疫區或來路不明境外肉製品,若收到來路不...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2-05 | 點閱數: 253
說明: 一、本局110年2月2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00203287B號函諒達。 二、因應國內疫情,且開學前寒假及春節假期、開學後228連續假期,南來北往聚會、出遊機會增加,本局於上開公文請學校自2月18日開學日起至3月19日止實施師生入校體溫量測措施,進行健康監測機制,配合開學延後之決策,有關開學後入校體溫量測措施執行期程調整為自2月22日起至3月26日止。 三、請務必於開學前完成校園環境清潔消毒及防疫物資整備,2月17日至2月21日消毒期間校園暫不開放。 四、請學校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
學務處 訪客 - 政令宣導 | 2021-02-04 | 點閱數: 422
(一)109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截止日為110年2月1日,請多用網路申報。 (二)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增為18.2萬元,110年5月申報109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 (三)意外之財不可貪,假意退稅真詐財。 (四)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善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省時便利。 (五)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已停用,改用電子發票省成本。 (六)新版營業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11000.00版)已上線,申報前請先下載新版程式! (七)營利事業電子帳簿e上傳,省時省力又安心。 (八)自110年起適用網路申報範圍之決清算案件,得於申報期限內以網路方式辦理申報或更正。 (九)小規模營業人導入...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2-04 | 點閱數: 277
 說明: 一、本局109年2月18日南市教秘字第1090237821號函諒達。 二、班級家長會得不採用家長親自到校方式辦理,改以書面或社群軟體方式通知辦理,若有邀請家長到校會談之必要,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 三、開學典禮等大型集會,請各校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 四、校慶運動會請以戶外舉行為原則,並依集會防疫建議事項妥善規劃防疫措施,落實體溫量測、勤洗手、參與人員適當管制等作為,以避免室內大型聚會活動的傳染風險。 五、考量現階段疫情狀況,請各校於校門口張貼公告,請民眾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倘有生病、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情形,避免進入校園。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2-03 | 點閱數: 440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1月29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工作小組第22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因應國內疫情,且開學前寒假及春節假期、開學後228連續假期,南來北往聚會、出遊機會增加,故自2月18日開學日起至3月19日止特別實施師生入校體溫量測措施,進行健康監測機制。 三、請務必於開學前完成校園室外及教室環境清潔消毒工作,完備洗手設備及備妥適量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口罩、酒精(75%)及乾洗手液等防疫物資,同時準備漂白水等環境清潔消毒物資,口罩建議備有每師生至少1片以上之儲備量,酒精、漂白水請依實際使用情形,建議備有至少2週以上之儲備量,以提供校內師生因應...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2-02 | 點閱數: 209
說明: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1月22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015916B號函辦理。  
學務處 訪客 - 政令宣導 | 2021-01-27 | 點閱數: 318
一、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110年1月8日嘉監麻站字第1100004937號函辦理。 二、  請惠予宣導所屬週知,於租用遊覽車及簽訂租車契約,請依公路總局製發之「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辦理,相關規定請至【公路總局網頁>監理服務>業者資訊>遊覽車>遊覽車租用注意事項】下載。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1-27 | 點閱數: 21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9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006537號函辦理。 二、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522號(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三、檢附總統府秘書長110年1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1490號函(附件1)、總統令修正公布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條文(附件2)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