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3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獎勵方式:
(一)通過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國小學生通過臺灣台語A1級(基礎級)以上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獎勵;國、高中學生通過A2級(初級)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獎勵,通過B1級(中級)以上,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二)通過客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高中以下學校學生通過客語初級以上認證合格者,敘嘉獎1次獎勵之(國小學生由學校發予獎狀乙紙鼓勵);國、高中學生通過客語中級以上認證合格者,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獎勵。
(三)通過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現在學之高中以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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