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台南市教育局113年5月23日南市教專字第1130675885號函及113年6月20日南市教專字第1130867083號函計達。
二、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由原先114年2月11日(星期二)提前4日開學【114 年2月5日(星期三)】,提前開學之四日課程依照原日課表上課,即2月5日(星期三)上週三課表,以此類推。
三、開學日: 第一節:導師時間與全校大掃除 第二節:開學典禮(請任課老師隨班) 第三節:正式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