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225415
一、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計畫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及融合教育潮流發展,為協助本市各級學校推動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行政與輔導知能,本局公開遴選具備特殊教育教學經驗與服務熱忱之特殊教育教師加入特殊教育輔導團,藉以共同增進本市特殊教育教學品質與服務效能。
三、遴選重點說明如下:
(一) 遴選資格:
1 、持有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且具備三年以上特殊教育之教學經驗者。
2 、教學經驗豐富或具專業知能及持續自我成長,並有意願擔任者。
(二) 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件後,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市教育局特幼教育科胡純華小姐(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郵寄封面請註明「特教輔導團遴選報名」,並請將報名表件 WORD 檔寄送承辦人信箱(hch0417@tn.edu.tw)。
(三)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止。
四、依據實施計畫規定,錄取之輔導員得以公假從事教學輔導工作,公假期間所遺課務得以代理(課)方式辦理,且每週減其授課節數二至四節。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胡純華小姐(網電: 99768 、電話: 06-2991111#7891 )。
六、相關表件詳見教育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