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5 月 7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40013550 號函及本市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計畫辦理。
二、依據游泳池管理規範規定,各校實施游泳教學時,學生與教練比例以 15 比 1 為原則,協同游泳教師資格為具有 C 級(丙級)游泳教練證以上、其他合格體育教師及經本培訓合格之人員擔任。
三、本培訓共辦理 2 梯次,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辦理時間: 104 年 8 月 24 日至 28 日,研習時數共 10 小時。
1. 第一梯次(上午場):每日早上 8 時 30 分至 10 時 50 分。
2. 第二梯次(下午場):每日下午 2 時整至 4 時 20 分。
(二)辦理地點:麻豆國中游泳池。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8 月 21 日(星期五)止至本市教育網路中心學習護照報名(上午場研習代號為 174339 ,下午場研習代號為 174340 )。
四、歡迎各校凡喜好游泳或日後願意擔任游泳教學協同教師之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五、請參訓之教師自備游泳及盥洗用具。
六、本培訓如有須詢事項,請逕洽本市子龍國小黃萬芳主任(電話: 72629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