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1613774 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64183A 號函及勞動部 111 年 11 月 22 日勞動關 5 字第 1110139871A 號書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轉知具資格之勞動教育專業人員,有意擔任勞動教育種子教師者,得主動向勞動部申請。
三、檢附說明一公文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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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 to https://www.tn.edu.tw/%e5%81%9c%e8%aa%b2%e4%b8%8d%e5%81%9c%e5%ad%b8/ \
link to https://www.dces.tn.edu.tw/modules/tad_book3/index.php?op=list_docs&tbsn=3 \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dces.tn.edu.tw/st-open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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