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文宣導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2 月 19 日臺教文(二)字第 1080023830 號函辦理。
二、本年 2 月 17 日在臺就學陸生返臺入境遭農委會防檢局查獲違規攜帶肉品而受裁罰新臺幣 20 萬元罰金,為避免此類情事再次發生,請持續向就讀貴校之陸生及僑外生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
三、防範非洲豬瘟參考資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址: 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 )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非洲豬瘟教育專區」(網址: https://cpd.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