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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資料組 - 學務處 | 2018-11-20 | 點閱數: 366

說明:
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07 年 11 月 7 日南市交安字
第 10712553818 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 108 年度全國交通安全宣導推動重點:
(一)路口安全-行人
1、等候穿越路口,應在人行道邊緣往後退 3 大步。
2、遵守行人號誌-紅燈停綠燈行,秒數不足不急著過。
3、穿越時先左看、右看、再左看,並隨時注意來車。
4、舉手示意感謝及讓我先過。
5、行人穿越道上快步走,不滑手機、不聊天嬉戲。
(二)汽機車:
1、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車道寬(約 3 公尺)
讓行人優先通行。
2、汽車駕駛人路口轉彎時擺頭觀看,避免 A 柱遮蔽視線
(三)避讓救護車-路段中汽機車避讓方式:
1、單車道或同向僅 1 車道,向右緊靠道路右側。
2、同向 2 車道路段,車輛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3、同向 3 車道以上,應空出內側第 2 車道(即中間車道)。
三、札根教育請持續交安四個核心概念: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
辜的事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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