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轉知教育局公告 123083。
二、為業務需要,本市特教資源中心徵求所屬國中小教師有興趣、意願及熱忱辦理特殊教育工作者,加入團隊。
三、應徵資格:
(一)臺南市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 年(自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
五、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本市特教資源中心(永福國小內或民治市政中心),數名。
六、工作項目: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七、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於 107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 30 分前傳真至 6359528 ,陳小姐收。教育局將個別通知。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八、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及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請參閱教育局公告 12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