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06年度 MAY~i幸福
「用媽媽的話‧感恩媽媽」影片徵集活動
壹、依據: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06 年家庭教育年度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的:
一、鼓勵親子雙方對彼此表達互惠行為,以利創造親代、子代雙贏的現代健康家庭。
二、鼓勵親子共學母語,運用閩南、客家、原民、新住民等母語,引導學子表達對媽媽的愛、感謝與祝福,讓母親更能感受親情溫暖。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肆、辦理期程:即日起起至 4月 20日(星期四)止。
伍、實施對象:本市各國民小學學生。
陸、比賽組別及主題:
組 別 |
主 題 |
母語語言別 |
國小低年級組 |
以母語呈現,表達對母親的愛、感謝與祝福。 |
1.閩南語 2.客家語 3.原民語 4.新住民語 |
國小中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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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 |
柒、送件規定:
一、學生以母語對自己的母親表達愛、感謝與祝福。
二、家長或教師協助拍攝影片後,各校擇優(件數不限)送件參加本影片徵集。
捌、相關規格:
一、影片內容以母語(閩、客、原、新住民,共四組)敘述,表達對母親的愛、感謝與祝福。
二、影片片長以 30-60秒為限(含片頭及片尾)。
三、影片規格:
(一)以*.avi;*.mpg;*.mov ;*.mp4 等 4 種檔案格式為主,影片解析度
1280(W)×720(H)像素以上。
(二)檔案內容一人一片為限,檔名請以學校+年級+姓名,例如○○國小 05李,並將檔名印於標籤紙貼於光碟上。
(三)影片無須剪輯與配樂,不用上旁白字幕。
(四)影片須為橫式,可使用手機、數位相機、攝影機等影音器材拍攝,請架設腳架拍攝以求畫面穩定;手機拍攝時,請採橫向拍攝。
四、每位送件者應附上中文及母語涵義對照說明文字(附件 2)。
玖、收件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本(106)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 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
(一)請填附「影片徵集活動報名表」(附件 1)及「影片徵集活動作品說明表」(附件 2)各 1 份,以及「肖像使用同意書」(附件 3)一式 2 份,於報名時連同影片(燒錄於光碟片)一併交付。
(二) 附件 1至 3 資料及影片(光碟片)請寄至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地址: 70050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 127 號),黃綉涵小姐收。
(三) 所有參賽作品須統一經由學校推薦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