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4 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 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 專業能力。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 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原住民族教 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各 18 小時 或 1 學分,前項課程包括實體課程及線上課程。
二、旨揭研習資訊及報名方式如下:
(一)研習日期地點:請參閱附件。
(二)參加對象:原住民重點學校專任教師及 6 個月以上代理 代課教師。
(三)報名方式: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入報名。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研習前 3 日報名截止。
三、因旨揭研習乃教育部政策規定,惠請貴處予以參加學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