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05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教學品質計畫。
二、目的:
(一)精進本市國中小藝文教師之教學專業能力,提升專業知能。
(二)協助教師運用各種音樂創作素材,增進歌曲創作教學之技能。
(三)藉由現場實作,體會歌曲創作教學困境,改進教學技巧。
三、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小組
五、研習日期: 105 年 11 月 23 日和 1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3 時 30 分~16 時 30 分。
六、研習地點:永康區永康國小音樂教室
七、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擔任表演藝術課程教師,優先報名參加。
(二)本市國小藝文領域教師。
(三)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的國小教師。
八、報名方式:請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
(11/23 研習代號: 193301 , 12/7 研習代號: 193390)
九、參加研習之教師請服務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加人員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十、研習課程表:(如附件)
十一、經費預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專案經費項下支應。
十二、本計畫聯絡人: 東原國小呂溪文老師 (聯絡方式:686104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