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5 年 3 月 31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50009340 號函辦理。
二、為精進本市教師游泳教學專業知能以提升本市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課程品質,本處委託該協會辦理本師資培訓,請各校踴躍派員參加。
三、有關本研習辦理資訊,說明如下:
(一)證照講習班別: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第 237 期丙(C)級游泳教練講習。
(二)辦理時間: 105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至 9 月 23 日(星期五)。
(三)辦理地點:台南市省躬國小、臺南市三華游泳池。
(四)報名資訊: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4 年 9 月 10 日(星期六)止。
2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前至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網址:
http://www.sta.org.tw/new_sta/main,首頁下方─> 活動訊息─>課程
名稱─>第 237 期 丙級游泳教練講習)報名。
四、報名前請先註冊登入,同時每人需匯款新臺幣 500 元當作保證金,研習期間如達全勤,則全額退費。
五、聯絡電話: 06-2960261 , 0975712379 蔡麗華教練。 06-2157691#225 ,臺南市體育處 王俊鈞先生 。
六、本案之目的係為培訓教師在結訓後能投入游泳課程教學,且投入教學比例將成為該署 106 年度學生游泳體驗(營)及師資培訓計畫經費申請補助之重要依據,爰鼓勵各校教師積極參加,凡參與研習訓練期滿,並於培訓後投入教學(含自行教學及協同教學達 10 小時以上),則核予嘉獎 1 次。
七、本培訓每日均含水中實習課程,請參訓教師自行準備游泳及盥洗用具。
八、參與本培訓之教師可核予公假,公假函於嗣後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