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善化區大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幼兒園長期代理教師 正取1名 備取2名 擇優錄取 聘期105/8/29-106/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
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
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第 1 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08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5年 08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六、日不受理) |
第 2 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08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
第 3 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08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5年 08月 19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
一、日期:
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
註:簡章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第 1 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08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5年 08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六、日不受理) |
第 2 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08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105年 08月 17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
第 3 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5年 08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5年 08月 19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 。電話:06-5837520轉6101.6104。
三、應繳交證件:
繳驗報名表(貼上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一張)與下列表件
影本一份(含報名表、身分證、學歷證件、合格幼兒教師證、履歷表(含自傳),請依序裝訂成冊)備查,報名當天請務必攜帶正本繳驗。報名表下載https://www.dces.tn.edu.tw/modules/tad_uploader/index.php?of_cat_sn=7
四、方式: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達。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具以下資格之一均可)
第 1 次報名資格 |
1.臺南市 105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 2 次報名資格 |
1.臺南市 105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 2.或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 3 次報名資格 |
1.臺南市 105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 2.或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 3.或具教保員資格者。 |
陸、 甄選日期與時間:
一、日期:
第 1 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5年 8 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10:00時起 (請於上午 9 時 40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
第 2 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5年 08 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時起 (請於上午 9 時 40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
第 3 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5年 08 月 22日(星期一)上午 10:00時起 (請於上午 9 時 40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自訂主題,提交教學活動設計一式三份,教具自備。
(二)時間:每人10分鐘。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8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於每階段招考甄試當日下午16時前公告在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公告並通知錄(備)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到本校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dc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五、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06-5837520#6101、6104)大成國小附設幼兒園黃珊珊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