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依據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國中服務學習時數自七上開學日起始得採計,轉知應屆畢業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旨揭原則第 4 點第 3 項,多元學習表現分數採計七上、七下、八上、八下、九上五學期,採計期間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 一日止。 二、部分學生利用國小畢業後,國中開學日前之期間進行服務學習,提醒所屬應屆畢業生,前述期間之服務時數無法列入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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