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5年 3月 1 日移署移輔霖字第 1050029134 號辦理。
二、本案報名對象以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之新住民家庭親子,以及同校教師或社會服務單位,詳情請見簡章第四-(二)點之規定。
三、本活動即日起受理報名至 105年 4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詳細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如有問題請洽詢專線電話 02-2351-3250,鄭佩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