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局:南市教秘字第 1041300851 號公告
主旨:自 105 年 01 月 01 日起,本局及學校間公文電子交換之附件檔案格式以 ODF-CNS15251 文書格式為主,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 104 年 12 月 25 日府研資字第 1041283416 號函(附件 1 )及行政院 104 年 6 月 5 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700 號函頒之「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辦理。
二、自 105 年 01 月 01 日起,本局及學校間公文電子交換之附件檔案格式以 ODF-CNS15251 文書格式為主,公文附件後續有編輯需求時,請優先採用 ODF 格式(如: Apache OpenOffice );若附件後續不需編輯時,則優先採用 PDF 格式。
三、請自行上網下載 Apache OpenOffice 自由軟體並安裝,又稱 OpenOffice (官方網站 http://www.openoffice.org/)以符 ODF 格式,公文附件請使用 OpenOffice 軟體製作,若附件檔案不符格式,本局將依規定退回,請配合辦理。
四、開放文檔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 ODF)為國際標準,亦為我國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可安裝免費之 ODF 編輯軟體即可編輯使用。若各機關(單位)及學校對 ODF 有相關問題者,請逕洽國家發展委員會 ODF 諮詢窗口電話 02-23613055 或 e-mail 至電子郵件信箱: odf@ndc.gov.tw 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