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 113 年 9 月 10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1185844 號諒達。
二、旨揭「臺南市 113 學年度本土語『小小網紅遊臺南』競賽實施計畫」修正處如下:
(一)第陸點、比賽組別及主題修正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
(二)第柒點第三項相關規格(一)。
(三)第柒點第四項評分標準。
(四)第玖點獎勵。
(五)附件一、附件三組別名稱修正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
三、旨揭「臺南市 113 學年度『我詩故我在』本土語文新詩創作競賽計畫」修正處如下:
(一)第肆點第一項語別修正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
(二)第柒點第一項。
(三)附件一、附件二組別名稱修正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