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 113 年 10 月 16 日台(113)漁業發字第 1130022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25 日止。
三、申請對象:凡居住漁村,且父母其中有一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或該協會會員之子女,就讀國內中小學學生,其智育成績 60 分以上者均得申請。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一)國中組:10 名,每名新臺幣 4,000 元。(二)國小組:10 名,每名新臺幣 2,000 元。
五、其餘資訊請參閱附件或該會網址 http://www.tfeda.org.tw/front/bin/home.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