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課研組 - 教務處 | 2024-04-03 | 點閱數: 43

教育局公告 236200

一、依據「推動中小學精進方案」113 年臺南市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輔導教師運用學習載具進行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學習扶助、數位教學或線上教學等數位學習,規劃辦理數位學習進階課程。
三、上開業已偕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因材網共同辦理「C 數位學習講師培訓工作坊-因材網」講師培訓工作坊。
四、本場研習為培訓「A2 數位學習平臺(二)-因材網」講師,完成相關課程及規定始取得講師資格。
五、研習資訊:
1.時間: 113 年 6 月 22 日(六) 09:00-16:30 。
2.方式:實體課程。
3.地點: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 84 巷 66 號)。
4.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zXEmQXiDKrBuWM3L8 ,報名期程詳如連結表單內說明。

六、參與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並於本活動報名表單提交研習證明電子檔。
1.現職教師。
2.參加過「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請提供研習證書、或在職進修網研習時數證明)。

七、課程內容與修課規定:
*非同步課程
1.完成報名後,由因材網提供展示帳號,請教師依據展示帳號登入,課前觀看「數位工作坊 C」影片。
2.影片觀看路徑:以學生展示帳號登入因材網 > 我的任務。
3.6 月 14 日(五)中午 12:00 前完成「C 數位學習講師培訓-非同步課程測驗」,成績高於 85 分,且完成影片觀看者,可參與 6 月 22 日(六)實體同步課程。

*同步課程
1.課程內容:上午-因材網操作講解 ; 下午-因材網操作分組實作。
2.※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含簽到、分組實作、線上簽退)者,始可繳交審查資料。

*審查資料
1.課後提交說明與操作影片及因材網使用佐證。
2.通過審查者,始可取得講師證書。

八、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可申請公(差)假及課務派代,全程參與研習並完成實作活動,經審核後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九、本案聯絡人王雅鈴教師,聯絡電話 06-2130669 ,分機 495 ;網路電話 69190 。

:::

學生專區

閱讀專區

登革熱防疫專區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