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維護民眾權益,請貴局(處、所、校)協助(含轉知所屬單位)運用 LED 電子字幕機(跑馬燈)或網站首頁宣導重要稅訊,請查照。
說明:
一、宣傳內容:「114 年起自住房屋稅新增辦理戶籍登記規定,接獲財政稅務局輔導通知書者,請把握時效於 3 月 24 日前辦妥戶籍登記。」
二、宣導時間:即日起至 3 月 24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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