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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20-03-31 | 點閱數: 462
說明:
一、旨揭鑑定安置計畫已於 108 年 11 月 28 日公告於本市教育公告系統。
二、旨揭鑑定係以學校為單位依限送件報名,不受理家長個別申請。
三、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鑑定:
(一)報名對象:設籍本市,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三升四年級、四升五年級,且國小階段未曾接受本市鑑輔會創造力資優方案鑑定之學生。
(二)送件期限:本校收件截止日為4 月 8 日(星期三),送件至輔導室資料組,完成校內報名,以利後續校內特推會審核推薦程序及於期限內送件。
四、本市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