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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4-10-30 | 點閱數: 279

一、近期坊間販售之「穿雲箭」的發射力道具有殺傷力,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穿雲箭」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後段「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學校禁止學生攜帶此危險物品進入校園,請教師及家長協助留意並配合,共同守護校園安全。

二、除了新型態的危險玩具外,學生亦不得攜帶違法或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常見的文具如剪刀、美工刀等,請教師及家長協助提醒學生,除非課程有需求,否則應避免攜帶或應妥善收存,不得任意使用,導致可能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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