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班停課訊息以臺南市政府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為準,期中評量若受颱風影響停課時,以逐日順延進行。
原定期中評量時程為10/31(四)、11/1(五),
原定10/31(四)考科為國語、自然、英語;11/1(五)考科為數學、社會,原定評量時間如附件一。
若遇停班停課,日程調整如附件二,
說明如下:
【狀況一】若10/31(四)照常上課11/1(五)停班停課,則10/31(四)原考試科目及時間不變,11/1(五)考試科目及時間調整至11/4(一)進行。
【狀況二】若10/31(四) 停班停課11/1(五)照常上課,10/31(四)考科順延至11/1(五)評量,原11/1(五)考試科目及時間調整至11/4(一)進行,即11/1(五)評量國語、自然、英語、11/4(一)評量數學、社會。
【狀況三】若10/31(四) 與11/1(五)均停班停課,10/31(四)考科順延至11/4(一)評量,原11/1(五)考科順延至11/5(二)進行,即11/4(一)評量國語、自然、英語、11/5(二)評量數學、社會。 然因五年級當日已安排戶外教育,則五年級再順延至11/6(三)評量數學、社會;其餘一、二、三、四、六年級安排11/5(二)完成評量。
【狀況四】若10/30(三)、10/31(四) 與11/1(五)均停班停課,順延情形同狀況三,高年級作文評量順延至 11/6 進行。
【狀況五】若10/30(三)停班停課、10/31(四)或11/1(五)兩日其中一日或兩日發生停班停課,依照前述狀況調整,作文順延至週三進行。即高年級作文若非10/30(三),即調整至11/6(三),時間調整至 11:00-12:00 進行。
期中評量順延進行之當日早自修(晨光時間)請校隊與社團活動暫停。
如有未盡事宜,請以本校校網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