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小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通過名單之公告
通過鑑定之學生應於113年5月28日(星期二)至5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前持「鑑定結果通知單」及「教育需求評估報告表」至就讀學校辦理報到安置,由學校統一通報安置,逾期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