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3 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正式教師甄選類別如下:一般教師、體育教師、自然教師、英語教師、專輔教師。
二、機動評審委員推薦組別如下:
(一)專家教師組:請推薦現職國小一般教師、體育教師、自然教師、英語教師、專輔教師,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二)校長/主任組:請推薦學校現職校長或主任,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三)重要說明事項:
1、專家教師組委員,須為現職教學年資達 5 年以上者。
2、英語教師之甄選複試(口試、試教),全程以英語進行。
三、機動評審委員推薦方式:
(一)各校須依學校班級數級距,以下列原則審慎推薦複試委員,除一般教師類之開缺學校不限推薦類別外,餘國小體育、自然、英語、專任輔導教師之開缺學校,需依開缺類別推薦複試委員:
1、班級數 12 班以下:請推薦專家教師、校長或主任,計 2 名。
2、班級數 13 班至 39 班,須推薦 3 至 4 名,其中:
(1)專家教師:推薦 1 至 2 名。
(2)校長或主任:推薦 2 名。
3、班級數 40 班以上,須推薦 5 至 6 名,其中:
(1)專家教師:推薦 2 至 3 名。
(2)校長或主任:推薦 3 名。
(二)薦派學校倘無開缺類別之專長委員,則不限推薦本校人員,但須被推薦人同意(限被推薦一校一類別);請務必提出確實可出席之機動委員名單,並確認所推薦之機動委員於當日可出席。
(三)應推薦而未推薦或受推薦人員不配合出席之學校,本府教育局得視實際情況,不予同意學校委託辦理 114 學年度教師甄選事宜,必要時得不予協助辦理 113 學年度錄取教師分發作業。
四、未開缺之國小或國中校長、主任及專家教師,若有擔任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意願,依上述資格自由推薦報名參加。複試機動委員不同於複試工作人員,二者需於複試當日進行不同任務,爰請切勿重複報名(或被推薦)。
五、其他配合事項: 113 學年度本市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時間為 113 年 7 月 7 日(星期日),另訂於 113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進行機動委員抽籤作業,請被推薦人或自行報名者務必保持手機暢通,經本局列入機動委員時,將隨即電話通知配合出席複試評審事宜。倘未經本府教育局列入機動委員者,則不再另行通知。
六、有關特殊教育類教師(含國小及學前)之複試委員薦派,請另行配合本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之規定辦理。
七、本市 113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試務工作,有意願擔任該複試機動評審委員之同仁,請於 113 年 5 月 31 日前至人事室報名並填寫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