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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 - 學務處 | 2024-05-05 | 點閱數: 1108

一、實施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

二、日期: 113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24 日。

三、地點: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中學游泳池。

四、游泳課為正式課程,鼓勵學生盡量配合參加,因故無法下水(病假、生理假、皮膚過敏等)之學生,該生仍須至泳池觀摩學習,因故未下水學生請家長於聯絡簿敘明原因,並請學生攜帶聯絡簿至泳池供體育老師查核,體育老師依學生當節聯絡簿家長說明核發游泳券,事後不予發放。

五、轉知導師注意事項:

(一) 請依照排定的游泳時段,提前於側門 (崇明國中交接處) 集合完畢,全班統一步行過去。

(二) 若因故無法下水之學生,該生仍至泳池觀摩學習,請告知體育老師。

(三) 學生需自備泳裝、泳帽、泳鏡、浴巾及塑膠袋 (裝濕衣服) 。

(四) 同時段會有 1-3 個班級上課,依學生程度採分組教學方式進行。

(五) 由游泳池安排具有游泳教練證之人員擔任教練。

(六) 若是參加 08:30-10:10 時段的班級,建議學生事先在家中換好泳裝,減少在泳池等待的時間;若是參加其他時段的班級,可鼓勵學生提前一節下課至鄰近的廁所先行更衣。

(七) 現場來不及吹乾頭髮,懇請導師在不耽誤課程的情況下,讓學生自備吹風機在教室吹乾頭髮,謝謝老師。

(八) 若因天然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游泳池無法開放,則不辦理游泳教學。

六、轉知家長注意事項:

(一) 游泳課為正式課程,請鼓勵孩子參加。

(二) 當天身體不適或無法下水者,請告知導師及隨隊老師,仍須一同至游泳池畔觀摩學習。

(三) 因同時段會有 1-3 個班級上課,採分組輪流上岸更衣,只做簡單的清洗動作,以縮短其他人等待的時間。

(四) 若因天然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游泳池無法開放,則不辦理游泳教學。

七、轉知體育老師注意事項:

(一) 游泳課為正式課程,鼓勵學生盡量配合參加,因故無法下水(病假、生理假、皮膚過敏等)之學生,該生仍須至泳池觀摩學習,因故未下水學生請家長於聯絡簿敘明原因,並請學生攜帶聯絡簿至泳池供體育老師查核,體育老師依學生當節聯絡簿家長說明核發游泳券,事後不予發放。

(二) 準時到場點名確實掌握人數,隨時留意學生水中安全及動向,並管理學生的安全與秩序。

(三) 若有提早返校請配合學校作息時間,避免影響其他上課班級。

(四) 若因天然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游泳池無法開放,則不辦理游泳教學。

真心感謝您協助游泳課程的推動,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