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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12-21 | 點閱數: 802

主旨: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09 年至 111 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續與聯邦商業銀行簽訂契約。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1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47127 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 108 年 11 月 4 日觀業字第 1083003833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人員原持有之聯邦銀行國旅卡,不須再換發新卡。
三、檢附聯邦商業銀行 109 年至 111 年國民旅遊卡各項優惠及回饋方案一覽表 1 份。如有疑義可逕洽聯邦銀行承辦人( 07-3326699 分機 7124 、 7133 ),另客服電話請撥 07-2269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