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112 年 12 月 19 日華柔字第 112000007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 113 年 1 月 19 至 22 日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鶴鳴樓視聽教室及技擊館柔道教室舉行。 三、請提醒所屬教練持有該會核發之各級(C/B/A 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講習會及「最新柔道裁判規則」課程以學習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