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398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預計113年分別於3月、8月舉行。
三、旨揭3月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3年3月2日(星期六)舉行;B、C卷訂於同年3月3日(星期日)辦理。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考試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內容。
五、有關113年3月及8月之考試日程、3月考試簡章及其他相關資訊,已登載於考試官網中,倘有任何問題可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