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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 - 學務處 | 2023-06-11 | 點閱數: 308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 112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112 年 07 月 21 日前將相關申請文件資料備妥送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進行文件審核,以利後續申請程序進行。

三、申請人為本校各級學生及教練,統一由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

四、各競賽種類申請次數之限制,國際競賽得擇 1 次最優成績申請;全國及本市競賽共得最優 3 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及全國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 2 次成績申請,且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 1 次為限。

五、請申請人務必確實就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核,詳細申請方式請詳閱附件。

六、逾時不予受理,請留意申請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