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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 | 2019-11-21 | 點閱數: 740

明:
一、為避免學生課後至未立案補習班或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產生安全疑慮,轉知家長以下訊息:
(一)立案短期補習班: 請至全國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https://bsb.kh.edu.tw/)查詢。
(二)立案兒童課後照顧中心: 請至臺南市教育局/社會較育科/專題網站/課後照顧中心專區(https://http://boe.tn.edu.tw/)查詢。
二、另有關補習班或課後照顧中心交通車接送服務,家長可檢視接送車輛是否放置本局核發之學生交通車標章,並嚴禁超載。如涉違規,本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