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前條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二、申請作業方式自112年起改由申請人親至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nee.tn.edu.tw/,申請前請先註冊。設籍學校不需註冊,帳號與密碼預設為學校代碼,若學校有分部(國小、國中、高中、雙語…等),請電洽隆田國小索取帳號密碼。學校端不論目前是否有申請個人實驗教育的學生,皆請於文到後即登入,並於「帳戶維護」項下修改密碼,以保障帳號安全。密碼修改完後,請於「學校資訊維護」項下,輸入承辦人、職稱、電話、分機與網路電話等欄位。
三、依上開規定,本市申請案線上受理期間為112年4月1日(星期六)至4月30日(星期日)止,並請申請人最晚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完整申請書紙本送至受理單位,受理單位說明如下:國小階段/國中階段/高中階段已取得學籍者,為設籍學校;高中階段未取得學籍者/團體/機構(含國三畢業生尚未取得學籍者)為本市承辦學校-隆田國小。另請設籍學校於112年5月5日(五)前,將正本申請書寄達承辦學校-本市隆田國小(總務處)。
四、申請人對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各校承辦人惠予協助。並請各校留意旨揭作業期限及截止收件日期,以維護申請人權益。
五、為使申請人熟稔申請及後續辦理程序,並介紹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線上申請系統,本局訂於112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假新南國小2樓視聽教室,辦理非學線上申請系統介紹研習,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ZYz9z。請學校轉知家長相關研習訊息。
六、本案承辦學校窗口為官田區隆田國小,電話:06-5791047轉分機830、831或833。如有系統相關問題,請聯繫系統廠商,電話:02-2748-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