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公告,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15%,爰按 111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修正 112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