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規定】
1.自 11 月 7 日起,確診者的同住接觸者不再進行居家隔離(不論是否打滿三劑疫苗),只要快篩陰性即可照常到校上班、上課,衛生單位也不再開立居家隔離單。
2.自 11 月 14 日起,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5 天居家照護,隔離滿 5 天後快篩陰性即可返校上課;若快篩陽性應持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日,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滿 7 天。
3.自最後接觸日當天起算,同住接觸者外出需有 2 日內家用快篩陰性結果才可外出,並且外出、上學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衛生單位會提供同住家人 4 劑快篩試劑,快篩使用時間為下:
4.確診者進行 5 天隔離,第 6 天快篩陰性返校上課。確診後三個月內免做快篩。
5.若「確診前 2 日內」曾到校上課,同班同學及導師將由學校提供 1 劑快篩試劑,在第 2 天做快篩,快篩陰性即可繼續上課。
6.若接獲班上學生確診消息或教師本身確診,均須通報學務處。
7.若因家人確診而被匡列做 4 劑快篩,也請告知學務處,以掌握學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