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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2-10-11 | 點閱數: 610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 111 年 10 月 13 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四)所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係指如 10/13 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 10/14 欲到校(班)上課、上班,需有 10/13 或 10/14 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五)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 111 年 10 月 13 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 10 月 13 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