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發揮機關量能,防範本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於十月慶典期間發生重大危安、洩密或偶(突)發事件,爰辦理宣導活動,宣導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內容,以提升同仁警覺性,有效避免危害情事發生。
二、檢附「111 年十月慶典期間維護宣導標語」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