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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10-22 | 點閱數: 726

臺南市 109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暨重要期程


一、依據 108 年 10 月 8 日本市 109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4 條及第 5 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三、倘貴校人員有意參加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並請貴校確實審查其資格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維護參加人員權益。

四、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 10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

2.補件時間: 10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 108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起。
2.筆試日期: 109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口試日期: 109 年 1 月 5 日(星期日)。

五、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