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好
依據本市教育局公告編號 197009 號指示,自 5 月 8 日起調整後處理原則如下:
1 、考量疫苗施打尚未普及,確診個案如「確診前 2 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國小以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 3 天,並由學校提供 1 人 1 劑快篩試劑。
2 、招收國小以下學童之安親班與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但其學生所需之快篩試劑由學校發放,不重複提供。
3 、5 月 7 日前已實施暫停實體課程的班級及個人,依學校原規定辦理; 5 月 8 日起適用新制。
依上開說明,本校 5/7 前已停課之班級及個人,仍依照原訂復課日期返校,並在復課前一日進行快篩,陰性才能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