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83
  • slider image 384
:::
校內公告 活動組 - 學務處 | 2022-04-28 | 點閱數: 464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12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3428號函辦理臺南市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辦理。
二、《每年》需研習時數至少4小時。
()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研習時數核算期間:110816~111815日。
三、開課日期:11141~111815日。
四、參加對象: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工,未能參加愛課網線上研習者(含私立教保機構教職員工),請參加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預計於11178月辦理(另案公告)
()無法於愛課網研習者,提供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供參,研習網址: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五、愛課網研習網址: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