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小朋友
二、實施方式:
1.每年二月份辦理家庭母語月與父母或家中長輩說母語活動。
2.每人發下母語週記一張:每週使用母語與家長或長輩互動,由家長或長輩協助完成;每週紀錄與誰說母語,為期一個月記錄於表格(附件一),完成紀錄者,核發教務處點數一點。
3.鼓勵參加母語歌謠傳 SONG :親子用母語唱一首歌謠,記錄於母語週記,或上傳至網路社群媒體(例如 FB 、 Youtuber 等)與親友分享。如以網路分享方式,請填寫附件二繳交至教務處,經承辦人確認網址可點閱,且影片為自創無抄襲及版權侵犯疑義,經回傳獲得一組抽獎密碼,將於教育局公開場合或平台公開抽獎,得獎者贈送神秘小禮物。
三、實施時間: 2/11~3/10 ,於 3/11 繳交母語週記於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