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課研組 - 教務處 | 2022-01-28 | 點閱數: 256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75251A 號函辦理。
二、有關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近日接獲家長反映,有民間人士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 108 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 1 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查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成立是類宣導中心。
三、請貴校協助透過公開集會或親師座談會等場合,向師生及家長說明,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