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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總務幹事 - 總務處 | 2021-12-15 | 點閱數: 8957

因應 111 年度基本工資調整,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併同修正, 111 年度適用之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表已更新,歡迎各單位下載使用。

111 年修正內容如下:
【移除】25200 級距
【新增】25250 級距
【修正】勞保人員健保 25250 級距(含)以下費率:
個人負擔: 372(原)→392
雇主負擔: 1176(原)→1238
其餘級距、費率、公教人員健保維持不變

【新增】勞保 25250 級距:
個人負擔 581
雇主負擔 2061
其餘級距、費率維持不變

勞退維持不變

參考資料
投保薪資分級表: https://www.bli.gov.tw/0103175.html
(一般單位)保險費分擔表: https://www.bli.gov.tw/0103211.html

備註
一、凡年滿 15 歲以上, 65 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或本國人之外籍配偶、大陸配偶,依法在台工作者,均應於受僱單位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應參加勞工保險及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應同時計收勞工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

二、不適用就業保險之勞工,如雇主、外籍移工(外籍配偶、大陸配偶除外)、 65 歲以上勞工、未滿 15 歲勞工、各項公法救助之勞工(安心上工),已參加勞工保險,僅計收勞工保險費,不計收就業保險費。

三、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24 日勞動部勞動保 2 字第 1100140783 號令修正發布,自 111 年 1 月 1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