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11月29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7982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
三、因應111學年度新課綱客語師資需求,將於111年3月27日(星期日)增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1梯次,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111年將首次開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有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題型說明、通過標準相關資訊等,請參閱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