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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1-11-16 | 點閱數: 274

說明:
一、依據 110 年 11 月 4 日府衛疾字第 1101314913 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本( 110 )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採分批接種,自 110 年 10 月 1 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本(11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如下說明:

(一)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二)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50 歲以上成人。
(四)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 BMI 大於等於 30 者)。
(五)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六)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七)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八)醫事等單位人員。
(九)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
(十)禽畜養殖等及動物防疫人員。


三、第二階段自 11 月 15 日起接種對象為 50-64 歲無高風險慢性病之成人。

四、另,本市提供「65─74 歲」設籍本市及全國 75 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籲請 65 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