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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1-06-01 | 點閱數: 233

說明:

一、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110525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090681A號公告「為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本市公告夜市業者應暫時停止營業之防疫措施」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宣導及勸導夜市業者應落實停止營業等防疫措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