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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總務幹事 - 總務處 | 2021-06-01 | 點閱數: 454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予以整合,除擴大納保,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一旦發生職災,政府有給付保證;提升各項給付,勞工災後生活有保護;雇主也藉由少許保費,讓勞工獲得大保障,雇主更有效分攤補償責任;並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

該法於 110 年 4 月 30 日制定公布,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勞動部也將盡速研訂相關子法及措施,讓法案順利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