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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1-05-18 | 點閱數: 527

一、依據衛福部疾管署公告之「COVID-19 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如附件)或自費申請 COVID-19 疫苗接種之學生,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 24 時止,得向學校請假並不列計假別;前往接種、接種後有不良反應情形,均可申請。
二、接種完畢後,檢具「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供學校留存備查。
三、申請疫苗假之學生不視為曠課、事假或其他假別,亦不影響其全勤紀錄。
四、學生之疫苗接種時間,應依疫苗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公告期程,於網路預約系統自行避開校內重要活動及考試等時間,以免影響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