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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21-05-14 | 點閱數: 455

說明:

一、鑑定日期: 5/22 (六)上午

二、報到時間:考生於上午8時到8時30分報到完成。

三、配合防疫,以下事項請配合。

(一)不開放考生家長進入校園陪考,不開放查看試場

(二)請考生自備並配戴口罩應考(承辦單位不另外提供)

(三)使用酒精消毒手部。

(四)由承辦單位協助測量額溫或耳溫。若額溫超過 37 度且耳溫超過 38度者,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由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五)已回傳健康與旅遊史調查表(如附件 1)且經承辦單位審核通過者,仍須於鑑定當天配合檢測。

(六)經檢測後可應考者,統一由試務人員帶至試場,不開放家長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