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小學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公開標租案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109年4月29日南市教永字第1090466016號、110年4月20日南市教永字第1100489661號函辦理。
二、招租需求:為配合行政院再生能源推動相關政策,出租學校提供既有地面、校舍屋頂等出租並參照政府採購法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標租事宜。
三、出租地點: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小學(詳租賃投標須知及契約範本)。
四、出租期限:(詳租賃投標須知及契約範本)。
伍、廠商資格: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以上,登記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詳投標須知。
六、截標時間:110年05月12日下午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小學總務處,逾時不予收件。
七、資格審查時間:110年05月13日上午9時00分;資格審查地點:東區崇明國民小學二樓校史室。
八、評審時間地點:110年05月14日上午9時00分。地點: 東區崇明國民小學二樓校史室,廠商須出席簡報(詳評審須知)。
九、本案契約文件會不定期更新,請廠商務必隨時更新資料。
十、如契約相關文件有疑義,出租學校有最終解釋權。
連絡電話:
臺南市東區崇明國民小學總務處陳主任 電話:06-2673330#8301 FAX:06-2900553。